人流连做3次致残孕妇

编辑:广州东方俪人妇科医院 来源:广州东方俪人妇科医院 发布时间:2013-03-15
 人流连做3次致残孕妇
 
   女子杨某在私人诊所内连做了3次人流手术,仍未能完全流产,后被大医院诊断为宫外孕并切除了输卵管。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判决私人诊所的负责人邢某赔偿杨某17万余元。

  杨某称,3月21日,她在邢某的私人诊所被诊断为宫内早孕和环下移,当时诊所医生为她进行了人流手术。因子宫内还有残留物又做了二次清宫术,仍未完全清除,医生又开了两天打胎药。3天后,杨某又做了一次清宫术。

  4月2日早晨,杨某出现头晕、呕吐、心跳加快等症状,被急送区医院就诊。经区医院诊断为腹内大量淤血及宫外孕。为确保生命,她按医生建议做了输卵管左侧切除手术,后被鉴定为9级伤残。

  杨某从番禺区卫生部门了解到,邢某的私人诊所诊疗科仅包含内科、口腔科、中医科并无妇科项,也无进行人流手术的资质。她将诊所诉至法院,索赔20万余元。

  法院认为,邢某作为私人诊所的负责人,应对诊所实施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而他的诊所并不具备为患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资质,诊所内的医师也不具备为患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资质。虽然邢某称,杨某的宫外孕可能发生在流产手术之后,但是却没有提交任何证据,因此法院判决邢某赔偿杨某17万余元。

  虽然杨某最终获得了诊所赔偿,但是,这次人流带给她的伤害将伴随她的一生。记者在此也提醒广大女性朋友,意外怀孕做人流,千万不要被小诊所低廉的价格,天花乱坠的广告“忽悠”了,一定要到正规的专业医院进行安全可靠的人流。
  本文转载自《广州日报》

浏览了本文的网友还关注

最新发布的文章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