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哪些情况下需引产

编辑:广州东方俪人妇科医院 来源:广州东方俪人妇科医院 发布时间:2012-10-10

  怀孕是一件非常高兴的事情,然而随着怀孕天数的增多,母体和胎儿出现了一些不能继续妊娠的疾病,导致不得不终止妊娠。那么孕妇哪些情况下需引产呢?下面我们就请广州番禺东方俪人医院的专家给介绍。

  【以下情况必须引产】

  患慢性肾炎的孕妇:有些病者本来就不宜怀孕,因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促使各种症状加重,十分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分娩。

  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出现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子痫)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可引起子宫内大出血,并会发生胎儿缺氧(窒息)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应该引产。推荐阅读:广州哪家医院做引产最安全前来就诊的患者

  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者:患这些疾病的孕妇,因身体虚弱,精力不济,继续妊娠时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故而应当考虑引产。

  羊水过多的孕妇: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骤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常会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命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宫内死胎: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以保孕妇生命安全。

  【温馨提示】引产手术风险比较大。所以说女性如果需要做引产手术,一定要选择一家公立医院。广州番禺东方俪人医院作为公立正规医院,空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在计划生育方面拥有丰富的临床经验是女性做引产最理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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