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哪6种情况须引产

编辑:广州东方俪人妇科医院 来源:广州东方俪人妇科医院 发布时间:2012-10-10

  女性如果在意外怀孕之后,不要孩子最好在早期做人流,因为引产对身体的伤害是很大的。为了减少和引产的发生,最好在平时生活中多注意避孕,这样可减少这样的伤害发生。那么什么情况下需要引产?需要引起的情况有很多种,但如果不是这些情况的女性,最好不要选择引起产,避免造成更大的伤害。

 

  1、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者:患这些病症的孕妇,因身体虚弱、精力不济,继续妊娠时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应当考虑引产。

 

  2、患慢性肾炎的孕妇:患有肾炎的在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促使各种症状加重,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妊娠。

 

  3、胎儿畸形无法生存者:以超声波等法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者,也需立即引产。

 

  4、羊水过多的孕妇: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骤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常会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5、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出现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子痫)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可引起子宫大出血,并会发生胎儿缺氧(窒息)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应该引产。

 

  6、宫内死胎的孕妇: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以保孕妇生命安全。

 

  妇科实施开展的的术,手术是在完全无菌环境下进行,彻底杜绝手术外源性感染,没有任何痛苦;并且手术的实施完全是由临床至少20年以上的妇科专家亲自实施,操作熟练安全;自该项技术开展以来,由于标准严格,至今没有出现过安全事故,为许多女性解决了意外妊娠。

浏览了本文的网友还关注

最新发布的文章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