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切莫让药流毁了你“产”权!

编辑:广州东方俪人妇科医院 来源:广州东方俪人妇科医院 发布时间:2012-10-10

  只当是一次感冒”有些女性这样认为,尤其是未婚女性错误地认为,就像正常月经来潮一样,不会伤身体,甚至不需要怎样休息。其实并非完全如此。

 

  “药流”造成的危害:


  
  1、引起感染妇女服用抗孕药物后,子宫腔内的胚囊组织可在当天排出,有时妊娠组织物排出不全,子宫膜复旧欠佳,阴道出血时间较长,可持续2~3周,甚至1~2个月。长期慢性失血可引起贫血,使身体抵抗力下降。这时,细菌往往由阴道逆行,而引起子宫内膜炎症。


  
  2、抗孕药物可以抑制卵巢的功能,影响卵泡的生长发育甚至排卵。个别妇女药物流产后,可发生月经失调,表现为月经周期缩短或延长,月经量增多。

 


  3、不完全流产有的妇女用药后因不完全流产,影响子宫收缩及子宫内膜创面的修复,使阴道流血量明显增多,超过平时月经量的2~3倍,严重者还可出现大出血,导致贫血、休克,此时需输血并紧急手术刮宫止血等。


  
  4、影响以后的正常妊娠未婚妇女如反复妊娠、反复流产,可造成子宫内膜反复受损。由于子宫内膜有损伤,一旦她们需要正常妊娠,易发生前置胎盘,可引起产前大出血,也有些妇女由于多次人工流产而出现习惯性流产。

 

  
  药物流产适应人群:


  
  1、不宜进行人工流产手术的高危妊娠,如产后、近期剖宫产后、近期人工流产术后、连续多次人工流产、子宫位置不正常、生殖道畸形、有子宫穿孔史、有盆腔脊柱肢体畸形而不能采取膀脱截石位等。


  
  2、对手术流产有恐惧心理的妇女。


  
  3、停经在49-56日以内,确诊为早孕,年龄在40岁以下而自愿要求结束妊娠的健康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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