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医院(中心):
按照《中山大学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临床医学研究生采取“分阶段连续培养、择优进入第二阶段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培养方式。现将临床医学2006级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
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只限于具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即临床型)。科研型研究生已实行硕博连读培养模式,不再采用提前攻博的培养方式。
二、条件:
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身体健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
㈡符合我校2008年博士生招生简章规定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即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最迟在博士入学前取得)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阴性。
㈢一般应修完全部硕士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中期考核合格,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临床工作能力。必修课成绩平均不低于75分,其中基础英语不低于75分(即比成绩管理中的合格成绩高5分),临床轮科考核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所有课程和轮科考试(考核)不得有补考或重考。
㈣破格推荐
要求破格推荐的硕士生应是基础英语或必修课平均成绩略低于上述标准,而其他条件均符合上述提前攻博的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⒈已在重要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名义公开发表属于硕士阶段研究方向范围内的研究论文,或以第二作者(导师应为第一作者)名义发表的研究论文被SCI等三大索引收录者。论文应是已经正式发表或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之前收到的正式录用通知;
⒉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者(须列入获奖名单);
⒊有重要发明专利者。
三、选拔办法及步骤
⒈本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
《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表中硕士课程成绩应包括临床轮科考核成绩。
⒉单位初审
所有申请材料应提交医院(中心)研究生科,由各单位统一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并于
3月5日前将审查通过的
提前攻博申请人汇总表(初选)、个人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
⒊研究生院审查
研究生院对各单位推荐的申请人进行统一审查,并将批准参加综合考核的名单及申请材料返回各单位,由各单位予以公布。
获得参加综合考核资格的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补办博士报名手续,参加体格检查。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⒋综合考核
各医院(中心)组织进行博士资格的综合考核,也可与2008年博士生入学考试的复试一并进行。
在二级学科范围内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内科、外科可以是三级学科),对取得参加综合考核资格的申请人进行统一考核。考核小组由五至七人组成,组长须由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成员由本学科的教授组成,必要时可安排副教授或相关学科的教授参加。考核小组的组成应经医院(中心)主管领导批准。
综合考核内容包含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和临床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的考核可采用口试或笔试的形式,要求做出详细记录。科研能力考核应考察申请人是否具有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能力和条件。临床能力考核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考察申请人的临床诊疗水平、思维能力和临床科研能力。考核小组应开会讨论,并以无记名投票表决,获过半数票同意者,由考核小组提出推荐意见,经医院(中心)主管领导审核后,于
4月15日前将考核通过的
提前攻博录取名单汇总表(拟录取)及有关考核材料、申请材料报研究生院培养处。
⒌研究生院审批
经研究生院审批,获得提前攻博资格的研究生,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发放博士生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
⒈本次选拔的提前攻博研究生,占2008年的博士生招生指标,因此各专业、导师接收提前攻博研究生时,应考虑已经接收的硕博连读生人数,并应保留一定数量的名额用于招收参加2008年博士生统一考试的合格人员。
⒉我校2008年博士生招生取消定向培养类别,因此原属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生,申请提前攻博时,应提交原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攻读博士学位的证明,并只能按委托培养的方式攻读博士学位。
⒊获得提前攻博资格的研究生,若攻读博士学位不在原硕士阶段的医院(中心),则研究生必须转到博士生导师所在的医院(中心)完成博士阶段的培养工作。
⒋获得提前攻博资格的研究生,在博士入学之前仍应继续完成硕士阶段的培养工作(含专业课考试、临床轮科训练和考核等),但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进行论文答辩,也不授予硕士学位。不能继续完成培养要求或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将被取消攻读博士学位资格。
⒌获得提前攻博资格的研究生,应以2008年级博士生身份办理报到、注册等入学手续,享受博士生的有关待遇。
相关表格可到研究生院网页下载(培养园地→下载区域)或发电子邮件至qixh@mail.sysu.edu.cn 索取。
二○○八年一月七日